一、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检验批 | 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
分项工程 | 按主要工种、施工工艺、用途、种类、材料、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
分部工程 | 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进行划分、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电梯工程 |
单位工程 |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
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组织
验收 | 组织者 | 参加者 |
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 |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 | 施工单位的专业工长、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技术负责人 |
分部工程验收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
单位工程验收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位的项目负责人 |
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检验批 |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质量)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资料) |
分项工程 |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资料) |
分部工程 |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资料)3. 观感质量符合要求(观感)4. 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测结果符合规定(安全节能环保使用功能) |
单位工程 |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资料)3. 观感质量符合要求(观感)4. 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安全节能环保使用功能)5.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安装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除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应该合格,并且有关的资料文件应完整合格以外,还应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检查:
1)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不仅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时补充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
2)对主要使用功能还须进行抽查,使用功能的检查是对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最终质量的综合检验,也是用户最为关心的内容,检查要求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
3)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共同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四、质量验收评定为不合格时的处理办法
1)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子项不符合检验规定的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中,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如验收符合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则应认为该检验批合格;
2)个别检验批的某些性能不满足要求,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仍应认为通过验收;
3)由于规范标准给出了满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定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更为严重的缺陷,可能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功能性,若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达不到规范标准的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国处理,使之能保证其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这样会造成一些永久性的缺陷,如改变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通过返修和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严禁验收。